自《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确定为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以来,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法制引领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中心理念,积极开展《条例》的立法审核工作。7月30日,市法制办会同市交警支队再次组织召开了《条例》立法座谈会。座谈会上,大家对《条例》逐条逐字地进行了讨论修改,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交通文明综合治理的要求,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综合治理的章节。修改完善后的条例框架更加科学合理,既体现了我市立法的地方特色,又符合实际情况,有助于解决全市当前交通治理的突出问题,为下一步的立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市稳步推进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条例》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基础上还在法律责任章节部分加大了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强力整治交通乱象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